從十一月六號開始,當我走出善導寺三號出口的那一個剎那開始,我就不斷的思考,為什麼我要參與這場行動?
到了十一月七號,被警察從行政院正門口驅離。後來在自由廣場集結,建立起工作基地,定名為野草莓,守夜。整個星期下來我睡不到二十四小時,但這個問題依仍不斷困擾著我。
BBS、網路、電視、報紙、部落格,乃至於民眾的電話,同學的耳語。各種訊息不間斷的疲勞轟炸,那感覺很複雜。今天早上被民眾的電話給叫醒,他問我們需不需要暖暖包,下星期寒流來會很冷:今天早上收到同學的簡訊,他善意的建議我們要思考該怎麼從困境中走出新路;今天早上媽媽告訴我電視是怎麼樣的把野草莓塑造成肥草莓;今天早上我在BBS上看到各種惡意善意或自以為善意的扭曲與批評。
我自信這二十年來的學習,起碼培養了些獨立思考的能力,要判斷善惡或許很難但分辨是非倒不成問題。但是當看到這麼多人──用這麼多乍看之下不無正當的理由──質疑自己最初所認同的主張,信念要堅定不移,很不容易。
我們的主張是反對政府藉由公權力過度限制人民的表意自由,以下是我對此的理解:這項主張的經驗基礎是建立在十一月三號到十一月五號這三天政府的種種措施上,這些措施我整理於 〈是可忍孰不可忍〉 一文中,說是整理其實也只是收集了一些相關連結;如果說對於這些資料尚有疑慮,可以參見 〈恁祖媽是台灣人機車隊〉 ,這起行動的源起則可以讀〈在這裡向所有好朋友請求〉 。故此,我相信人民表意自由受到過度限制一事係屬事實,故此,我認同下列三點訴求及其理由:馬總統劉院長道歉、國安局局長警政署署長下台、修改集會遊行法。
幾天的攻防戰下來,可以將爭點整理如下:
一、野草莓學運之目的正當性:
二、野草莓學運之手段合法性:
三、野草莓學運之手段有效性:
四、野草莓學運之軟弱:
五、野草莓學運之虛偽:
六、野草莓學運之高傲:
七、野草莓學運之政黨色彩:
對於第一類,最常見到的論調是「既然反對政府的國家暴力那為什麼不反對人民的群眾暴力(指涉十一月六日的圓山事件)?」而這常常會被聯結到第五類與第七類,進而主張野草莓學運受到泛綠陣營的操作。除此之外,還有一種論調是「警察濫權干馬劉屁事?打人的又不是警政署長國安局長?」這又會被聯結到第三類與第五類,尤其是第七點。
對於第二類,一種邏輯是:因為野草莓學運沒有申請集會遊行,所以這場運動是非法的,所以我們的訴求不可取;一種邏輯是:既然是警察濫權,為什麼不採取體制內途徑提起訴願乃至於行政訴訟?兩種邏輯都會推導致第五類乃至第七類。又,近幾天野草莓學運開放小額捐贈,此舉是否違反相關規定,也會引發適法與否的爭議。
對於第三類,這往往是建議與批評參雜交錯,牽扯的面向相當廣,大致如下:整個運動太溫和了、決策機制無效率、整個運動鬆散零亂找不到核心、工作人員與靜坐同學的分離、整個運動不具媒體吸引力、缺乏對於訴求的論述與對於運動的詮釋、學生主體性是否必要等等,除了組織上的非難外,還有對於訴求的反省──道歉下台真得能避免政府濫用公權力?這些批評與建議想要點出的問題是:「我們現在所做的真能達到我們所追求的嗎?」這通常會連結到第四類,而學生主體性又會連結到第六類。
對於第四類,大概諸如天冷憑什麼可以喝熱湯?下雨憑什麼可以穿雨衣?搞運動憑什麼可以拿人家的捐贈?走上街頭就非得要禁慾等等的質疑。但撇開那些酸臭的無理取鬧,有一問卻相當尖銳──為什麼不靜坐──實踐那最初的呼喚?第四點有力的攻擊在於:一個運動如果不嚴肅就不能對政府形成壓力,而野草莓學運實在是太過輕浮。有力之處不在於嚴肅與壓力的因果關係,而是在於「野草莓學運確實不夠嚴肅」以及「野草莓學運確實不能對政府形成壓力」。
對於第五類,就是「明明就民進黨的子弟兵為什麼不承認?」「劉老先生的自焚是你們自導自演的吼?」「這是在累積政治資本吧?」等語,常常與第七類互為搭配。又,第四類與第五類往往互相輝映。
對於第六類,主要是批判糾察線把學生和民眾區隔開的意義?這批判很單純也很有力,而且可以罵得很難聽。當然有名的「(你是)不是人」事件也被歸屬在此,此事件和其他過激的言論,往往會經由有心的剪接和無意的忽略,被塑造成另外一種語言暴力,由此回歸第一點:你是暴力所以你不能反對暴力。(遑論這兩種暴力在質上的差異以及前種的暴力是否成立)
對於第七類,可以發現,幾乎每一類都可以連結至此,只有直接或間接的差別其實,稍微給點「暗示」並發揮些「想像」,要塑造成藍綠的對立其實相當容易。
由以上整理可見,要用幾種既定的類型去窮盡所有的爭點是不可能的,每一個爭點多多少少都包含著幾種類型的面向,要分到哪一類,端視你從什麼角度去看它。
對我而言,關鍵問題在於第三點,但承上所言,這個問題太龐大,一時間不能了結,是故行文至此,暫且打住。如果對釐清上列七點有興趣,可以讀讀野草莓懶人網(我自己取得名字)的 〈澄清整理〉一文。我知道有耐心讀到這裡的人已經很了不起,我知道真正會關心野草學運訴求的人(不論支持還是反對)只是小眾,所以我不期待有人會為了尋找真相而付出更多努力,我也不期待有人會因此而轉換立場,況且本文還有賴多次的修正。但這無妨,野草莓學運的經驗動搖了我對於這個社會的期待,卻堅定了我對於儒學的信仰,在此,以學而篇末章作一暫時性的結論: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到了十一月七號,被警察從行政院正門口驅離。後來在自由廣場集結,建立起工作基地,定名為野草莓,守夜。整個星期下來我睡不到二十四小時,但這個問題依仍不斷困擾著我。
BBS、網路、電視、報紙、部落格,乃至於民眾的電話,同學的耳語。各種訊息不間斷的疲勞轟炸,那感覺很複雜。今天早上被民眾的電話給叫醒,他問我們需不需要暖暖包,下星期寒流來會很冷:今天早上收到同學的簡訊,他善意的建議我們要思考該怎麼從困境中走出新路;今天早上媽媽告訴我電視是怎麼樣的把野草莓塑造成肥草莓;今天早上我在BBS上看到各種惡意善意或自以為善意的扭曲與批評。
我自信這二十年來的學習,起碼培養了些獨立思考的能力,要判斷善惡或許很難但分辨是非倒不成問題。但是當看到這麼多人──用這麼多乍看之下不無正當的理由──質疑自己最初所認同的主張,信念要堅定不移,很不容易。
我們的主張是反對政府藉由公權力過度限制人民的表意自由,以下是我對此的理解:這項主張的經驗基礎是建立在十一月三號到十一月五號這三天政府的種種措施上,這些措施我整理於 〈是可忍孰不可忍〉 一文中,說是整理其實也只是收集了一些相關連結;如果說對於這些資料尚有疑慮,可以參見 〈恁祖媽是台灣人機車隊〉 ,這起行動的源起則可以讀〈在這裡向所有好朋友請求〉 。故此,我相信人民表意自由受到過度限制一事係屬事實,故此,我認同下列三點訴求及其理由:馬總統劉院長道歉、國安局局長警政署署長下台、修改集會遊行法。
幾天的攻防戰下來,可以將爭點整理如下:
一、野草莓學運之目的正當性:
二、野草莓學運之手段合法性:
三、野草莓學運之手段有效性:
四、野草莓學運之軟弱:
五、野草莓學運之虛偽:
六、野草莓學運之高傲:
七、野草莓學運之政黨色彩:
對於第一類,最常見到的論調是「既然反對政府的國家暴力那為什麼不反對人民的群眾暴力(指涉十一月六日的圓山事件)?」而這常常會被聯結到第五類與第七類,進而主張野草莓學運受到泛綠陣營的操作。除此之外,還有一種論調是「警察濫權干馬劉屁事?打人的又不是警政署長國安局長?」這又會被聯結到第三類與第五類,尤其是第七點。
對於第二類,一種邏輯是:因為野草莓學運沒有申請集會遊行,所以這場運動是非法的,所以我們的訴求不可取;一種邏輯是:既然是警察濫權,為什麼不採取體制內途徑提起訴願乃至於行政訴訟?兩種邏輯都會推導致第五類乃至第七類。又,近幾天野草莓學運開放小額捐贈,此舉是否違反相關規定,也會引發適法與否的爭議。
對於第三類,這往往是建議與批評參雜交錯,牽扯的面向相當廣,大致如下:整個運動太溫和了、決策機制無效率、整個運動鬆散零亂找不到核心、工作人員與靜坐同學的分離、整個運動不具媒體吸引力、缺乏對於訴求的論述與對於運動的詮釋、學生主體性是否必要等等,除了組織上的非難外,還有對於訴求的反省──道歉下台真得能避免政府濫用公權力?這些批評與建議想要點出的問題是:「我們現在所做的真能達到我們所追求的嗎?」這通常會連結到第四類,而學生主體性又會連結到第六類。
對於第四類,大概諸如天冷憑什麼可以喝熱湯?下雨憑什麼可以穿雨衣?搞運動憑什麼可以拿人家的捐贈?走上街頭就非得要禁慾等等的質疑。但撇開那些酸臭的無理取鬧,有一問卻相當尖銳──為什麼不靜坐──實踐那最初的呼喚?第四點有力的攻擊在於:一個運動如果不嚴肅就不能對政府形成壓力,而野草莓學運實在是太過輕浮。有力之處不在於嚴肅與壓力的因果關係,而是在於「野草莓學運確實不夠嚴肅」以及「野草莓學運確實不能對政府形成壓力」。
對於第五類,就是「明明就民進黨的子弟兵為什麼不承認?」「劉老先生的自焚是你們自導自演的吼?」「這是在累積政治資本吧?」等語,常常與第七類互為搭配。又,第四類與第五類往往互相輝映。
對於第六類,主要是批判糾察線把學生和民眾區隔開的意義?這批判很單純也很有力,而且可以罵得很難聽。當然有名的「(你是)不是人」事件也被歸屬在此,此事件和其他過激的言論,往往會經由有心的剪接和無意的忽略,被塑造成另外一種語言暴力,由此回歸第一點:你是暴力所以你不能反對暴力。(遑論這兩種暴力在質上的差異以及前種的暴力是否成立)
對於第七類,可以發現,幾乎每一類都可以連結至此,只有直接或間接的差別其實,稍微給點「暗示」並發揮些「想像」,要塑造成藍綠的對立其實相當容易。
由以上整理可見,要用幾種既定的類型去窮盡所有的爭點是不可能的,每一個爭點多多少少都包含著幾種類型的面向,要分到哪一類,端視你從什麼角度去看它。
對我而言,關鍵問題在於第三點,但承上所言,這個問題太龐大,一時間不能了結,是故行文至此,暫且打住。如果對釐清上列七點有興趣,可以讀讀野草莓懶人網(我自己取得名字)的 〈澄清整理〉一文。我知道有耐心讀到這裡的人已經很了不起,我知道真正會關心野草學運訴求的人(不論支持還是反對)只是小眾,所以我不期待有人會為了尋找真相而付出更多努力,我也不期待有人會因此而轉換立場,況且本文還有賴多次的修正。但這無妨,野草莓學運的經驗動搖了我對於這個社會的期待,卻堅定了我對於儒學的信仰,在此,以學而篇末章作一暫時性的結論: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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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 <( ̄︶ ̄)>
(我是說看完的我!!)
整理的很清楚,真不愧是參加的人
有幾點我會選擇相信
但有幾點我還是難以相信~~
此外
對於社會的期待是怎麼改變的我很好奇@@
ps:我爸媽一直叫你別鬧了 科科
哪幾點難以相信呀?
或者該問
哪幾點你會相信?
***
我原本以為街頭運動只是開創可能性的一種手段
一種權宜性手段
透過這種手段的操作
可以推動溫和漸進式的改革
後來才發現
我太小看了政府的權謀與算計
以及媒體的渲染力
我也太高估了網路的影響力
還有人民的自覺
***
我們的問題在於
太溫和了太鬆散了太安逸了太死寂了
簡言之
太民主了
黨國體制連幹掉我們的心力都免了
自生自滅即可
這裡所謂的黨國體制由KMT所建構
DPP曾嘗試根除但反被腐蝕
(根除那些『有害於己的』卻反被那些『有利於己』所腐蝕)
現在這套體制又重新回到KMT手上
和黨國體制的第一戰
目前看來是失敗的
這年頭已經沒有所謂黨國體制了,現在的政府機器都是人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你們
都還活在舊時代??就算黨國體制真的回來了,也是人民希望他們回來的!搞清楚!
那700多萬票是假的嗎?
你們並沒有和黨國體制作戰,你們是和大多數人民選出來的政府作戰,是和大多數安
分手法的人民作戰!
「野草莓是在對抗由大多數的人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政府體制!」
總統、立法委員、地方首長,都是人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如果連人民選出來的是所
謂的黨國體制,那這也是人民的選擇,少數服從多數,如不服,請乖乖的等下一次選
舉。
回歸這個主要議題。
不管你是什麼訴求
只要,你不合法,政府就沒有必要聆聽你們的訴求,因為你們已經違法了。
台灣如果是個「民主自由法治」的國家,所有的一言一行都要按照法律來走,守法是
人民應盡的本分!野草莓靜坐不合法,公權力沒有強制驅離已經是很仁慈了!既然你
們已經不合法,政府根本沒必要聆聽違法亂紀的人的訴求。我們人民選出來的政府是
要為安分手法的公民服務,不是為衝撞體制的人服務。
在下完全不認同這次活動的訴求,野草莓的活動根本是在賤踏台灣的民主法治。
沒有人去追究那些扔石塊、糞便、汽油彈的暴民,沒人去慰問那14x多個受傷的員
警,警方只不過是按照既有的法律執法,為什麼按照規定執法有錯??為什麼警方需
要執法?還不是有太多的人在違法亂紀,不遵守既定的遊行規範。
如果沒有違法亂紀的遊行群眾,自然沒有被迫執法鎮暴的鎮暴警察,前因後果希望大
家能看清楚。
「沒有非法集會暴力遊行的群眾,就不會有鎮暴警察出來鎮暴」
憲法賦予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可是憲法也規定人民在行使自己的自由的時候不能夠
危害到他人的自由安全!
當然那些官員也無須要道歉下台,因為按照既有的法律行事,根本沒有犯錯?為何要
下台?傷了人民的感情?法律本來就是無情的,就算傷了感情也要守法,這才是法治
精神。
「可以傷了台灣人的感情,也不能夠破壞這個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法治。」
哇燒到我的網誌來了 XD
抱歉目前還沒有打算把這裡變戰場
(雖然我很想衝人氣)
很希望這個空間可以保留給我的朋友
而我覺得你沒有興趣和我做朋友
建議到我批兔的個板:mementomori
如果你覺得沒有挑戰性了話可以到野草梅官方部落格
(在左邊的『鄉黨』一欄)
或者到批兔的野草莓討論板:chinafashion
謝謝
我覺得有人關心這個議題就是好事
有人說,集會遊行法是不好的,所以我們不遵守,我們要求修改, 因為這
條法律是錯的......
但是請問,法律的對錯,是否要遵守,是我們人民說了算嗎?我們可以選擇
性的決定是否要遵守法律??那制定這些法條要作什麼?反正不想守法隨時
都可以不守法~~~
當野草莓修完集會遊行法後,如果執行,發現又不妥,是否又要再度不守
法??
在民主自由法治的國家,就算法律不完善,也要在體制內進行修改。在修改
前,他還是法律,人民還是有遵守的義務,如不遵守就是違法,應當受到制
裁。這才是一個民主自由法治國家的常態。
不管你們的訴求在下是否認同,誰認同誰不認同,畢竟這是你們的自由。
在下只想要你們問你們自己:「請問我是不是個守法的好公民?」
我上學都會帶手帕衛生紙
不過如果我的朋友抱有同樣的問題
我很樂意嘗試去回答:)
*****
*****
唉 當年的刑法一百條沸沸揚揚吵那麼久,也是有人提說,惡法也是法,我們要靜待
政府立法機關幫我們修法再說,別在街頭上鬧,把國家競爭力都給鬧垮了。
可是,牽扯的問題是侵犯人權的時候,即使是1000萬票投出來的政府都不可以這樣
做,何況不過是700多萬,滿意度還節節下降,錯誤的法律跟政府是人民必須要站出
來展現人民意志才能改變的,刑法一百條是,解嚴是,開放報禁,廢除出版法等等哪
個不是展現人民意志之後得到的結果,因為政府是選出來的就不能對抗,這個邏輯非
常不通喔。
人民不只是要奉公守法,還應該爭取人權,為那些因為穿了理念T恤而被十幾個警察
圍住不准走的平民百姓發聲,為那些只不過帶著國旗跟雪獅旗走在街上(連禁制區在
哪裡都沒有標示喔)而被警察圍住不准走還被帶回隊部,手指折斷還不准就醫的平民
百姓發聲,為那些在店裡放音樂卻遭到警察制止,強迫取出音樂CD片的平民百姓發
聲,如果你選擇噤聲,下一個人權受到侵犯的平民百姓難保是你。
:)
我相信提出訴求修法的合理性
對於其他如:
政治資本累積疑慮、為維持學運原貌的排他(民眾)
政黨形象的陰影(指廣義的,而非真正有哪個政黨主導)
活動本身帶給參與者(學生)的「傲」
(或許指的是對於學運活動的憧憬帶來的)
是說服不了我的
說服不了你的是
「對於上述這些事例的解釋與澄清」囉?
不是說你的澄清完全沒用
事實上不用這些澄清我還是知道
有些人沒有這些雜七雜八的意圖
誠如我的國中同學跟我的高中同學
而其他的
就有些困難了..
「如果要進廚房就不要怕熱」
這句話最近常常聽到
「所以不喜歡熱的人就不會進廚房」
這是我對於近況的感觸
「但是每個人還是要吃飯」
這算是我的小小抱怨
對我而言
人世間的諸多社會現象
本來就是各種動機交參混雜的產物
政治是對於權力的角逐
權力是影響他人服從自己意志的力量
角逐是為了滿足自己心中的期望
參與這場運動的每個人
對懷有自己對這場運動的期待
我不在乎旁人參與這場運動的動機是否純正
這只會影響我對於這個人的觀感
但不會影響我對於這場運動的期待
如果整場運動能往我期待的方向發展就夠了
儘管這樣已經很難
噗噗
前幾天翻了一下孤獨六講的革命暴力
蔣勳因為參加的學運有人偷了錢(學生工作存給學運的錢)
因而覺得這個神聖的活動怎麼變污穢了
所以就沒參加了
我是覺得活動跟參與者也不能分的如此涇渭分明
正所謂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啊
假使有人貪了國家的錢
而且那個人還身處在我所認同的政黨
難道我會因他就此不理政治?
這個世界上有種種不可掌控的因素
那是「命」
但在「命」中人仍然有美善的可能性
這種可能性表現在人與人的關係上
就是「仁」
中國的未來為什麼不可預測?
不是因為它的結構、它的歷史、它的文化
而是因為它有十三億種可能性
對我而言
活動根本沒有神聖不神聖
神聖的是人
這應該就是價值觀上的根本差異了
儒學的本質是一種「不斷反省的呼喚」
對於社會的責任是這種呼喚的結果
講個題外話
你有去看過那個評論電影兼講政治的人的網誌了嗎?
他的詞彙好像不脫 智障 蛋蛋 ......
他的網誌應該也算個火力強大的戰區
如果你想戰的話......
哪個呀?
感覺不是個怎麼有格調的人= =a
于豈好戰哉?
最後三行點到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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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喇賽功力很強XD
曾經有部爛電影被他解釋成導演的各種隱喻
最後才告訴我們他在喇賽~~
我覺得那篇很經典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