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營的時候受得傷,三個月前的三天。

「或許是夜遊前沒有拜好吧,應該的小小懲罰。」當時這麼想,現在也這麼想。面對著手不深就不見五指、連手電筒燈光也無能為力的林間小路,巡視的我卻了步。「一個人走我會出事。」當時這麼想,現在的我覺得只是怯懦。

在宜蘭山區的一場大雨,先是把那對於圓滿的最後一點執著給澆息。心中那把火滅了,隨著雨的一襲一襲。先是焦慮,然後沮喪,然後歸於寂靜。

雨中的夜遊,失敗的豪賭。一群人被大雨困在廢棄的鐵皮屋裡。在屋簷下,我目睹著大雨模糊了山的輪廓,我聆聽著大雨安靜了山的呼吸。

那場景好美。但我不敢找人分享。

隔天我去了趟羅東醫院,真諷刺,這地址可是我自己用Yahoo奇摩地圖查的。

宿營結束後,我告別了大一的生活。司法組,和擊劍隊。








等等,扯到這裡,是要尬什麼哩?





















當然是我的傷痕呀!































瘀血開始擴散又尚未擴散。幸好之後被逼去看醫生,要不然我可能還是放著他自然痊癒。

可惜,不會痊癒。

每當我使用膝蓋超過了一定的程度,就會有股隱隱約約的刺痛提醒我:過去可以被遺忘,但影響卻不會散去。(笑)

一個人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會糟蹋自己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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