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幾個人去夜市吃蚵仔煎,遇到一個老婆婆,塞給我一張紙條,然後要錢。
紙條上寫著:「好人好事。」
意識流:不想給錢、看到朋友都不給錢、堅定了自己的主張、老婆婆不走、拿出一份很像殘障證件的東西、我們還是不給錢、看到紙條上寫著「台灣聾啞同仁社」、孟子、康德、陳聰富。好了,我掏出30元。
朋友調侃說這裡沒有媒體在拍,不要作秀。我苦笑。
每當有人向我乞討,都很不願意,因為那讓我不舒服。但無可否認的,心中總是會有個小小的、微乎其微的聲音罵了我聲:可恥。因為這是我所身處的共同體,有著我所捍衛的體制,這樣的體制不能夠保障其他人而使他們過著我鄙視的生活,這是件可恥的事。
孟子說:「人無恆產,則無恆心。」所以你不要和那些你眼中的『賤民』談仁義禮智,他們不是不懂,但是他們要生存。如果有人主張,生存可以有另一種樣態,生存和人性尊嚴並不互斥!我不以為然。一個人如果生來下就必須在夾縫中求生存,你要他進行什麼反省?更何況他(有可能)是個殘障?我也很疑惑這樣的人可以接受多少有意義的教育。所以孟子談經濟和教育,因為那是人發揮人性尊嚴的基礎。誠然,顏回可以一簞食一瓢飲回味無窮,但不要忘了,他受過教育,而且春秋時代的生活需求相對今天要來得容易滿足。
「只有兩件事情,是我愈發想愈覺得不可思議:一是天上滿佈運行的蒼穹,一是我心中的道德律。」這是康德的墓誌銘,而我很喜歡。
陳聰富教授在課堂有提到:「我們法律人要保護弱勢。以後你們當法官,都是要看看是哪一邊可憐,可憐的那邊,再想辦法幫他找理由勝訴。」或許我們的反應他並不滿意,所以又補了句「你們以後一定會懂。」
尊重的前提是平等,一個台灣大學法律系的學生,有義務包容一個士林夜市要錢老婆婆的不尊重。
我不害怕被騙,正義永遠都會付出代價;我不擔憂我的行為會助長這種風氣,因為我知道很多人對我不以為然;我也不享受助人的快樂,因為從頭到尾,都是可恥可恥可恥。
- Dec 01 Sat 2007 11:15
悲傷的蚵仔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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