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為了要拿高分而遷就於難以說服自己的論述,我該對這種行為採取什麼標準?

王安石進士及第,程頤沒考過科舉,我該選擇哪一邊?順勢或是堅持?介甫能夠親眼看到《周官新義》流行,伊川的流行卻在元明清數百年,強是誰?弱是誰?

學姊說:「你這樣寫,要寫很多,而且自討苦吃;寫得多,並不代表你就比較懂。」

「學姊,」我心想。「妳這樣寫,或許說服得了教授,卻說服不了我。」

不過,說服不了我又如何呢?我不過是一個法律系還沒讀滿整學年得新生。但,請仔細想想,如果你連一個法律系還沒讀滿整學年得新生都說服不了,你要怎麼說服這個社會?

只因為你是大法官嗎?我們社會倒是很吃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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