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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數幾天,想說好好來分析評論一下這次系學會會長選舉的局勢與雙方政見,但有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讓我遲遲無法確定下筆的立場。

「系學會存在的意義是什麼?」這是兩方候選人出線前就存在的疑惑,選舉只是讓這種緊張變得無從逃避。

為什麼要有系學會?這只是個開始。為什麼要有學生會?為什麼要有村里?為什麼要有鄉鎮市?為什麼要有縣市?為什麼要有省?為什麼要有國家?尖銳一點,台灣假若接受了芬蘭那一套制度與其背後所蘊藏的價值觀──假設這種「接受」是作為一種選項而非僅只是一種可能──我願意接受嗎?是什麼原因讓我抱持否定的態度?芬蘭這類北歐社會主義國家不是已經被神化到無以復加的地步了?為什麼我只願意當個台灣人?

我回憶起所謂的民族主義,發現自己來到了一個混亂的概念戰場。

所以,我換些問題問:面對所身處的社群,我該抱持著什麼樣的態度?是積極投入?是消極觀望?還是無所謂的逍遙遊?而當社群對我的意義隨著層級而有所不同時,我是否該轉換這種態度?這可以引申出一連串的問題:什麼是認同?怎樣算認同?我該對什麼認同?但我所在乎的是更根本的問題:有沒有一種態度,可以包容各種形式的認同,卻不會喪失自己的認同?

回到現實層面來看這個問題。以關懷程度做為判準,我對於學生會的投入遠勝於對系學會的觀望,大多數人則反是,甚至,還有另外的多數人,根本不在乎什麼前者與後者。如果接受了原子式的個人主義,那末,三種認同都OK,卻否定了人的社會性;如果接受了所謂的社群主意,那末,三種認同都不對,更否定了人的主體性。是不是有一種理論,既可以包容這三種形式的認同,又不滅失人作為一種政治動物的尊嚴?

恕我無能皈依原子式的個人主義,雖然它的解釋效力很強,但在這種個人主義中我看不到文化的延續,只看到信仰的崩潰與傳統的斷絕。我也難以苟同任何一種形式的社群主義,因為在其脈絡中,自我的發展竟成為了一種恩惠,儘管它是個人主義的修正。我青睞於儒家式的個人主義,可惜這只根本不算是一種理論,充其量不過是一種靈感。誠然,「鳥獸不可與同羣,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 」一句中『人的社會性』,以及「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一句中『人的主體性』,兩者構成了有力的辯證。但這只是能夠算是《論語》的「內在邏輯」,要將其發展成原理進而為論述,還有很長遠的距離。從孔孟出發並非錯誤,但停留在他們身邊就是。

我想起卡爾施密特在《憲法的守護者》序言文末所載的一段拉丁文:

Res dura et regni novitas me talia cogunt
我的殘酷命運和疑慮降於一基礎未固之國家

Moliri
我必須挺身奮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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