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喚起一種意識,引起一場反省。

政府的措施所以是合理,是因為它維護公共秩序,而非它即是公共秩序;個人的自由所以要保障,是因為自由很抽象,卻又很脆弱。

我不在乎誰道歉,我不在乎誰下台,我不在乎法有沒有修。真的,我不在乎,其實我更在乎補正公投法和修改立委選舉制度。

但我會持續參與下去,為了讓更多人認識到什麼是集會遊行法,為讓更多人認識到什麼是表意自由,為了讓更多人認識到政府握有多少權力,為了讓更多人認識到溝通的重要性,為了讓更多人認識到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決定自己。

為了那些對這次運動投以太高期待並付出太多關注且做出太大犧牲的群眾們(不論在不在現場),為了那些因為手機壞掉而連絡不到致使想送物資卻不得其門而入的善心人士。

為了吳叡人老師的話:「我們在創造並實驗一種嶄新的公民行動。」

為了那些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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