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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十一月六號開始,當我走出善導寺三號出口的那一個剎那開始,我就不斷的思考,為什麼我要參與這場行動?
到了十一月七號,被警察從行政院正門口驅離。後來在自由廣場集結,建立起工作基地,定名為野草莓,守夜。整個星期下來我睡不到二十四小時,但這個問題依仍不斷困擾著我。
BBS、網路、電視、報紙、部落格,乃至於民眾的電話,同學的耳語。各種訊息不間斷的疲勞轟炸,那感覺很複雜。今天早上被民眾的電話給叫醒,他問我們需不需要暖暖包,下星期寒流來會很冷:今天早上收到同學的簡訊,他善意的建議我們要思考該怎麼從困境中走出新路;今天早上媽媽告訴我電視是怎麼樣的把野草莓塑造成肥草莓;今天早上我在BBS上看到各種惡意善意或自以為善意的扭曲與批評。
我自信這二十年來的學習,起碼培養了些獨立思考的能力,要判斷善惡或許很難但分辨是非倒不成問題。但是當看到這麼多人──用這麼多乍看之下不無正當的理由──質疑自己最初所認同的主張,信念要堅定不移,很不容易。
我們的主張是反對政府藉由公權力過度限制人民的表意自由,以下是我對此的理解:這項主張的經驗基礎是建立在十一月三號到十一月五號這三天政府的種種措施上,這些措施我整理於 〈是可忍孰不可忍〉 一文中,說是整理其實也只是收集了一些相關連結;如果說對於這些資料尚有疑慮,可以參見 〈恁祖媽是台灣人機車隊〉 ,這起行動的源起則可以讀〈在這裡向所有好朋友請求〉 。故此,我相信人民表意自由受到過度限制一事係屬事實,故此,我認同下列三點訴求及其理由:馬總統劉院長道歉、國安局局長警政署署長下台、修改集會遊行法。
幾天的攻防戰下來,可以將爭點整理如下:
一、野草莓學運之目的正當性:
二、野草莓學運之手段合法性:
三、野草莓學運之手段有效性:
四、野草莓學運之軟弱:
五、野草莓學運之虛偽:
六、野草莓學運之高傲:
七、野草莓學運之政黨色彩:
對於第一類,最常見到的論調是「既然反對政府的國家暴力那為什麼不反對人民的群眾暴力(指涉十一月六日的圓山事件)?」而這常常會被聯結到第五類與第七類,進而主張野草莓學運受到泛綠陣營的操作。除此之外,還有一種論調是「警察濫權干馬劉屁事?打人的又不是警政署長國安局長?」這又會被聯結到第三類與第五類,尤其是第七點。
對於第二類,一種邏輯是:因為野草莓學運沒有申請集會遊行,所以這場運動是非法的,所以我們的訴求不可取;一種邏輯是:既然是警察濫權,為什麼不採取體制內途徑提起訴願乃至於行政訴訟?兩種邏輯都會推導致第五類乃至第七類。又,近幾天野草莓學運開放小額捐贈,此舉是否違反相關規定,也會引發適法與否的爭議。
對於第三類,這往往是建議與批評參雜交錯,牽扯的面向相當廣,大致如下:整個運動太溫和了、決策機制無效率、整個運動鬆散零亂找不到核心、工作人員與靜坐同學的分離、整個運動不具媒體吸引力、缺乏對於訴求的論述與對於運動的詮釋、學生主體性是否必要等等,除了組織上的非難外,還有對於訴求的反省──道歉下台真得能避免政府濫用公權力?這些批評與建議想要點出的問題是:「我們現在所做的真能達到我們所追求的嗎?」這通常會連結到第四類,而學生主體性又會連結到第六類。
對於第四類,大概諸如天冷憑什麼可以喝熱湯?下雨憑什麼可以穿雨衣?搞運動憑什麼可以拿人家的捐贈?走上街頭就非得要禁慾等等的質疑。但撇開那些酸臭的無理取鬧,有一問卻相當尖銳──為什麼不靜坐──實踐那最初的呼喚?第四點有力的攻擊在於:一個運動如果不嚴肅就不能對政府形成壓力,而野草莓學運實在是太過輕浮。有力之處不在於嚴肅與壓力的因果關係,而是在於「野草莓學運確實不夠嚴肅」以及「野草莓學運確實不能對政府形成壓力」。
對於第五類,就是「明明就民進黨的子弟兵為什麼不承認?」「劉老先生的自焚是你們自導自演的吼?」「這是在累積政治資本吧?」等語,常常與第七類互為搭配。又,第四類與第五類往往互相輝映。
對於第六類,主要是批判糾察線把學生和民眾區隔開的意義?這批判很單純也很有力,而且可以罵得很難聽。當然有名的「(你是)不是人」事件也被歸屬在此,此事件和其他過激的言論,往往會經由有心的剪接和無意的忽略,被塑造成另外一種語言暴力,由此回歸第一點:你是暴力所以你不能反對暴力。(遑論這兩種暴力在質上的差異以及前種的暴力是否成立)
對於第七類,可以發現,幾乎每一類都可以連結至此,只有直接或間接的差別其實,稍微給點「暗示」並發揮些「想像」,要塑造成藍綠的對立其實相當容易。
由以上整理可見,要用幾種既定的類型去窮盡所有的爭點是不可能的,每一個爭點多多少少都包含著幾種類型的面向,要分到哪一類,端視你從什麼角度去看它。
對我而言,關鍵問題在於第三點,但承上所言,這個問題太龐大,一時間不能了結,是故行文至此,暫且打住。如果對釐清上列七點有興趣,可以讀讀野草莓懶人網(我自己取得名字)的 〈澄清整理〉一文。我知道有耐心讀到這裡的人已經很了不起,我知道真正會關心野草學運訴求的人(不論支持還是反對)只是小眾,所以我不期待有人會為了尋找真相而付出更多努力,我也不期待有人會因此而轉換立場,況且本文還有賴多次的修正。但這無妨,野草莓學運的經驗動搖了我對於這個社會的期待,卻堅定了我對於儒學的信仰,在此,以學而篇末章作一暫時性的結論: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到了十一月七號,被警察從行政院正門口驅離。後來在自由廣場集結,建立起工作基地,定名為野草莓,守夜。整個星期下來我睡不到二十四小時,但這個問題依仍不斷困擾著我。
BBS、網路、電視、報紙、部落格,乃至於民眾的電話,同學的耳語。各種訊息不間斷的疲勞轟炸,那感覺很複雜。今天早上被民眾的電話給叫醒,他問我們需不需要暖暖包,下星期寒流來會很冷:今天早上收到同學的簡訊,他善意的建議我們要思考該怎麼從困境中走出新路;今天早上媽媽告訴我電視是怎麼樣的把野草莓塑造成肥草莓;今天早上我在BBS上看到各種惡意善意或自以為善意的扭曲與批評。
我自信這二十年來的學習,起碼培養了些獨立思考的能力,要判斷善惡或許很難但分辨是非倒不成問題。但是當看到這麼多人──用這麼多乍看之下不無正當的理由──質疑自己最初所認同的主張,信念要堅定不移,很不容易。
我們的主張是反對政府藉由公權力過度限制人民的表意自由,以下是我對此的理解:這項主張的經驗基礎是建立在十一月三號到十一月五號這三天政府的種種措施上,這些措施我整理於 〈是可忍孰不可忍〉 一文中,說是整理其實也只是收集了一些相關連結;如果說對於這些資料尚有疑慮,可以參見 〈恁祖媽是台灣人機車隊〉 ,這起行動的源起則可以讀〈在這裡向所有好朋友請求〉 。故此,我相信人民表意自由受到過度限制一事係屬事實,故此,我認同下列三點訴求及其理由:馬總統劉院長道歉、國安局局長警政署署長下台、修改集會遊行法。
幾天的攻防戰下來,可以將爭點整理如下:
一、野草莓學運之目的正當性:
二、野草莓學運之手段合法性:
三、野草莓學運之手段有效性:
四、野草莓學運之軟弱:
五、野草莓學運之虛偽:
六、野草莓學運之高傲:
七、野草莓學運之政黨色彩:
對於第一類,最常見到的論調是「既然反對政府的國家暴力那為什麼不反對人民的群眾暴力(指涉十一月六日的圓山事件)?」而這常常會被聯結到第五類與第七類,進而主張野草莓學運受到泛綠陣營的操作。除此之外,還有一種論調是「警察濫權干馬劉屁事?打人的又不是警政署長國安局長?」這又會被聯結到第三類與第五類,尤其是第七點。
對於第二類,一種邏輯是:因為野草莓學運沒有申請集會遊行,所以這場運動是非法的,所以我們的訴求不可取;一種邏輯是:既然是警察濫權,為什麼不採取體制內途徑提起訴願乃至於行政訴訟?兩種邏輯都會推導致第五類乃至第七類。又,近幾天野草莓學運開放小額捐贈,此舉是否違反相關規定,也會引發適法與否的爭議。
對於第三類,這往往是建議與批評參雜交錯,牽扯的面向相當廣,大致如下:整個運動太溫和了、決策機制無效率、整個運動鬆散零亂找不到核心、工作人員與靜坐同學的分離、整個運動不具媒體吸引力、缺乏對於訴求的論述與對於運動的詮釋、學生主體性是否必要等等,除了組織上的非難外,還有對於訴求的反省──道歉下台真得能避免政府濫用公權力?這些批評與建議想要點出的問題是:「我們現在所做的真能達到我們所追求的嗎?」這通常會連結到第四類,而學生主體性又會連結到第六類。
對於第四類,大概諸如天冷憑什麼可以喝熱湯?下雨憑什麼可以穿雨衣?搞運動憑什麼可以拿人家的捐贈?走上街頭就非得要禁慾等等的質疑。但撇開那些酸臭的無理取鬧,有一問卻相當尖銳──為什麼不靜坐──實踐那最初的呼喚?第四點有力的攻擊在於:一個運動如果不嚴肅就不能對政府形成壓力,而野草莓學運實在是太過輕浮。有力之處不在於嚴肅與壓力的因果關係,而是在於「野草莓學運確實不夠嚴肅」以及「野草莓學運確實不能對政府形成壓力」。
對於第五類,就是「明明就民進黨的子弟兵為什麼不承認?」「劉老先生的自焚是你們自導自演的吼?」「這是在累積政治資本吧?」等語,常常與第七類互為搭配。又,第四類與第五類往往互相輝映。
對於第六類,主要是批判糾察線把學生和民眾區隔開的意義?這批判很單純也很有力,而且可以罵得很難聽。當然有名的「(你是)不是人」事件也被歸屬在此,此事件和其他過激的言論,往往會經由有心的剪接和無意的忽略,被塑造成另外一種語言暴力,由此回歸第一點:你是暴力所以你不能反對暴力。(遑論這兩種暴力在質上的差異以及前種的暴力是否成立)
對於第七類,可以發現,幾乎每一類都可以連結至此,只有直接或間接的差別其實,稍微給點「暗示」並發揮些「想像」,要塑造成藍綠的對立其實相當容易。
由以上整理可見,要用幾種既定的類型去窮盡所有的爭點是不可能的,每一個爭點多多少少都包含著幾種類型的面向,要分到哪一類,端視你從什麼角度去看它。
對我而言,關鍵問題在於第三點,但承上所言,這個問題太龐大,一時間不能了結,是故行文至此,暫且打住。如果對釐清上列七點有興趣,可以讀讀野草莓懶人網(我自己取得名字)的 〈澄清整理〉一文。我知道有耐心讀到這裡的人已經很了不起,我知道真正會關心野草學運訴求的人(不論支持還是反對)只是小眾,所以我不期待有人會為了尋找真相而付出更多努力,我也不期待有人會因此而轉換立場,況且本文還有賴多次的修正。但這無妨,野草莓學運的經驗動搖了我對於這個社會的期待,卻堅定了我對於儒學的信仰,在此,以學而篇末章作一暫時性的結論: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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