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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的下午,我正出發往行政院的路上,還打算先打個電話給已經在那邊的朋友,問一下:「那邊還有在靜坐嗎?還是已經結束了?」沒錯,我原本以為自己只是要去那邊坐兩個小時,表達訴求之後就要再次回到論文的磨難當中。事實上,有許多朋友當初也是這樣以為的,鮮少有人自始就能意識到,這場行政院前的靜坐,會延燒到北中南各地,匯聚了如斯龐大的社會力浥注,雖然我們也很清楚地意識到:媒體對野草莓的關注正在急遽消退當中。


在這種狀況下,野草莓當初所提的那三個訴求,又怎麼能適切地承載後面來自學界、NGO、藝文音樂界以及民間的殷殷期待呢?如果我們退一步看,從歷史定位的角度來再次審視野草莓的存在,或許我們就能重新找出這個運動可能有,甚至是該有的姿態了。


話說當年的野百合



二十年前,野百合挑戰的是萬年國會,是從未經過台灣人民授權以至於在正當性上空空如也的威權政府。野百合的竄起,某種程度上正合李登輝的意,讓他在建立民選機制,重新賦予政府統治正當性的道路上,有一群年輕學子帶頭的廣大輿論作為他的後盾。


在這個脈絡下,野百合所成就的過渡,是從未經授權的威權統治,朝向具有正當性的民選政府。用比較不懷好意的講法,是讓中華民國從此成為一個形式上的民主國家,人們可以用選票決定自己的領導人、民意代表。但是不可諱言的是,當我們的民主想像只停留在直接民選的正當性,認為用多數決的人頭暴力就可以everything goes,什麼都行,這種民主可能難免令人膽寒。因為政府完全可以在正當性不損一絲一毫的狀況下(這意味著,依舊獲得多數人的支持及背書),恣意地漠視甚至侵凌少數人的權益,或者肆行欠缺道德正當性的政策。這種對弱勢少數或者社會正義合法甚至合理的背棄,我個人稱之為多數民主的後果。


事實上,不論在第一次或者第二次政黨輪替之前,我們也看到多數民主的後果在社會的各個角落不斷兌換成清晰可見的壓迫。幾個比較耳熟能詳的例子是六輕、核四、樂生、蘇花高、楠仔溪、淡北、三鶯、溪洲,還有其他方面比如說性別議題中的同性戀伴侶權、人權議題中的廢除死刑。這些問題往往都在政府挾著多數民意的背書,以及資本主義的現代化思維推波助瀾之下,成為了必要之惡,是為了謀求大多數人更大的福祉所不得不付出的改革陣痛(想想看裡頭包藏了多少功利主義思維的污穢)。這在眾多開發案當中尤其清晰可見,周錫瑋身為民選縣長,率領他轄下的縣民們對樂生居民嗆聲的景象,已經很具體而微地體現了所謂多數民主的後果,是在什麼樣的奧援(民主、法治)之下,兌換成犧牲少數的「正當」作為。


當一場訴求極為粗鄙傲慢的拼捷運拆樂生大遊行,可以順順當當地號召上萬人上街遊行;而站出來捍衛樂生的NGO以及學生團體,卻始終來來去去就是那幾百個人,我們不得不重新考慮:多數民主的後果,究竟是不是我們能負擔得起的?當少數的聲音可以也應當被抹煞的時候,我們如何可能在多數以外尋得正當性的源頭?



回到2008


二次政黨輪替之後,國民黨在立院擁有四分之三的席次,馬英九也以大差距的絕對多數當選了中華民國總統。我和許多人一樣感到憂心,但令我憂心的並不是國民黨的反民主性格,這在理論上絕對是可以克服的事情。真正令我害怕的,是我們即將迎接一個正當性空前強大的政府,而當這樣一個在正當性上無懈可擊的政府,打算要犧牲掉少數人的時候,我們人民到底有什麼武器,可以拒絕這種多數民主的後果?當絕大多數人並不因為法令對同性戀者的不友善、開發案對經濟、種族弱勢的粗暴而感受到切身的威脅時,我們如何期待政府主動去扭轉甚至背逆多數的民意,來顧全弱勢、少數者的利益?因為政府完全可以在犧牲、打壓那些少數異類的同時,依舊保有他民選政府的正當性,甚至還可能進一步強化他和主流(多數)民意的共謀關係(比方說我們都常常聽到的「需要社會共識」這樣的搪塞之詞)。如果說殷鑑不遠的話,我想新加坡就是這樣一個將多數民主的後果發展到極致的典型。


然而在機緣巧合之下,陳雲林來台期間誇張的維安作為,卻將這種原本只屬於少數異議份子的焦慮,和廣大的市民社會牽合在一塊了。許多原本對樂生冷漠甚至反感、對淡北ㄧ無所知、也不在意溪洲三鶯部落存廢的人,卻在11月3日到7日那五天,確確實實地感受到國家機器的威脅。原本嘲笑樂青抗爭手段粗暴、不知好歹的人,卻在拿著國旗走上中山北路,和員警推擠到手指脫臼之後,終於意識到擁有檢警軍奧援的國家暴力,可以在特地的時刻選擇性的擴大執法的疆界,到達人民無法忍受的地步。


但我們必須要了解的是,雖然市民社會從國族主義的角度,在陳雲林事件中和異議份子共享了同樣的焦慮,可是追根究底,市民社會和異議份子終究是同床異夢。那種因為主權矮化、國族淪喪的恐懼所派生的異議姿態,有朝一日可能會隨著政府堅守三不原則(不統、不獨、不武)而褪去,而回歸到日常生活的順民姿態。那些不會褪去的,是極少數異議份子面對著擁有民選正當性(也就是,多數)作為後盾的政府,聲嘶力竭卻如螳臂當車的身影。隨著時間沉澱,市民社會和異議份子終究有一天又會分道揚鑣,這一點是我們不得不面對的。我們必須要認清,陳雲林事件後湧現的龐大社會力只是場美麗的誤會,野草莓必須要想辦法將這股社會力引導到對的方向。


還是老問題,為什麼野草莓?


延續著前面的脈絡,我們可以意識到台灣的民主尚且有一個懸而未決,甚至還沒有被正視過的問題:究竟在什麼狀況下,人民才可以對著握有民選正當性的政府說「不」?又要如何說「不」?在這裡先討論一種相當普遍的民主見解:當執政黨獲得多數民意支持時,它所做出的各項決策就是獲得多數人背書的,如果要挑戰執政黨的決策,得要由在野黨來提出不同的見解,並且謀求選票的支持,達成路線的轉換。這種觀點不論在大中至正事件或者兩岸關係上,都常常被支持執政者作為的人拿來堵塞悠悠之口。可事實上,這種過度倚賴政治菁英、擱置對話可能的態度,正是台灣民主素養的死穴,有太多人只能在選舉動員的層次上理解民主體制,卻吝於投入公共議題的討論。


對於許多從未經歷戒嚴的年輕世代而言,這種政治參與毋寧是乏味的。當大多數人只能從既有框架來理解政治的時候,這種訴諸對立、動員的參與模式,很快就會造成極端的狂熱或者冷漠,這也造成了台灣這些年來政治參與既冷且熱的弔詭現象。可是在這同時,有些年輕人對這種參與模式感到不耐煩,他們傳頌著審議式民主的神話,對民族國家的正當性懷抱著質疑。在這次運動當中,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這些年輕人的樣貌被勾勒出來,他們不再只是被淹沒在藍綠對立的口水當中,銷聲匿跡的一群。他們在行政院前,在自由廣場交流彼此的理念,並且渴望一種嶄新的政治參與模式。


在這個脈絡下,我們就更能看出野草莓可能的意義何在。當野百合推動的民主化浪潮持續將民主往多數人推去,並且將直接民主的政治想像歸諸於公投這種多數決的形式民主之時(在這個意義上,我將菅芒花學運視為野百合的嫡傳);野草莓學運卻恰好在質疑多數民主的後果,希望能藉由重視人權、言論自由以及少數群體權益,讓民選政府不要成為合法的暴政。一言以蔽之,野草莓訴求的是少數的民主,是一種少數異議人士能有對等空間和民選政府溝通,不會在多數人的權益面前理所當然被犧牲掉的民主模式。這麼一來,野草莓內部的無政府氣質恰好成為他們言行一致的證據,他們本來就要質疑那種在民族國家框架內,由上到下要求人民照單全收的民主。舉個比較敏感的例子:當馬英九打算和中國進行經統、政統,就算他獲得七成民意背書,那些投票給他的人也的確支持統一,也不代表剩下三成的人只能照單全收,被其他的多數人決定自己的國籍。他們理應可以表達意見(即使選舉還沒到)、可以拒絕合作,甚至可以自成一國。


於是讓我們想想野草莓該有的樣子吧,他們的盟友理應是少數人,那些貫常在多數決當中被犧牲掉的弱勢族群。當新莊市民被慫恿著與樂生院民對立的時候,野草莓理應站在樂生院民這邊進行召喚,尋求更多市民的支持。因為曾經,我們都以為自己不會是被犧牲的那一邊,直到陳雲林來台我們才發現,政府真的「可以」為了多數人、仗著多數人而犧牲掉我們,就好像政府為了多數人、仗著多數人,而要犧牲掉樂生、溪洲、三鶯、日日春、同性戀伴侶。

政府總是用「社會共識」來打發少數人的聲音,可到底為什麼,我們的生存、我們的家園、我們的基本權益,得要有「社會共識」才能確立,得要有多數人的同意才能獲得保障?只有在這種意義上,野草莓才能走出自己的路,在民主的道路開出一條從多數民主到少數民主的康莊大道。








──取自: 《我本人、貓、黏貓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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