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題國家考試的實例,幾個小時耗下來,寫完是寫完了,但我註定是要被賈絲緹斯所唾棄。

她就是要我在法律的故紙堆中找不到成就感。

其實原則很簡單,「老師怎麼說就怎麼作」。真可惜,我都沒去上課,上了也都忘了,而且連講義都沒印全。

我看了擬答,不喜歡,一部分是因為它漲得和自己的答案不太像,一部分是因為它實在沒什麼美感。可它是擬答耶!再者,我的答案更醜,醜到不忍卒睹。

要花多少時間才能夠達到國家考試所要求的標準呢?實在沒什麼天份,把這個當志向好像又沒什麼氣魄,但我還是想努力看看。

把目標放在這吧!一張文氣暢達、辭理精確、架構嚴謹──而且可以拿高分的──法律科目試卷......





如果辦到那我就成仙了。






上了大學書看得愈來愈多,課業倒是愈來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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