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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好久唸出了輪廓,半個小時把好不容易構築起來的刑法大廈打破。
對於體系,我自認有一定的把握,但成績一直拿不高,要怪誰?怪自己把收卷九點卅五的時間誤認成十點再多一些。寫來寫去沒有寫到重點。
學說的比較、選擇;用語的斟酌、推敲;哲學基礎的考量、推展。我看到李茂生在這些細節上的用心,整本講義雜亂紛擾卻劇有內在邏輯。可是,看到了又怎樣?
如果你自以為得到了十分,拿到的卻只有三分,要怎麼說服自己那落差的七分不是一廂情願的認真?
司馬談在〈論六家要旨〉說:「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最後那四個字還真是貼切得諷刺。
大學讀法律的不舒服,讓我想到高中拼數學的痛苦。砸下的時間之多是一樣的,那種窺探體系的愉悅是一樣的,成績上的潰敗與挫折也是一樣的,忍辱負重的沉著也是一樣的。
幹,可是我學測成績數學他馬的十五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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