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收──望帝春心託杜鵑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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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的農村,到底是什麼?要「再生」成什麼模樣?專業農人、到工廠打工的兼職農人、出門在外的農家子弟、以及住在農村,而到農會或其他機關上班的職員、還有進入農村進行社造的工作者,想必都有不盡相同的認知與「想像」。但重點不在這裡,重點在於行政院目前提出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用兩千億基金的甜頭,以及「由下而上」的宣示,夾帶、掩飾草案中最大的重點,那就是,行政機關得以「由上而下」,對公私有土地進行強制徵收、重劃、變更使用。 

確實初看草案的第二章,可以看見「農村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應予整合,並互推其中依法立案之單一組織或團體為代表……共同擬訂農村再生計畫,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等,好似為由下而上提計畫,提供了一條管道。但這條管道,放到現實脈絡來看,可能也只是立法者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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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照顧農民重建農村風貌,農委會提出「農村再生條例」法案,上周已在立院初審通過。農委會主委陳武雄今天強調,整部法令是以農村社區為核心,由政府協助農民突破窒礙法令和經濟困境,且秉持「由下而上」的精神,由農民自發自主重建農村;同時更能照顧弱勢農民,重建美麗家園,拾回農民和農村的尊榮。

「農村再生條例」是馬英九總統上任前提出的愛台十二項建設之一,也被視為台灣農村重建和活化再生的重大法案。陳武雄指出,這部法案的第一個精神就是以現有農村社區為核心。也就是由農村的核心聚落向外適度擴散出生活體驗、自然田園等區域,建構出完整且富各種機能的新農村社區。但此一擴散絕非無限制的任意擴散,而是透過整合規畫,由政府協助農村打造全新風貌。

其次,陳武雄表示,農村再生條例的另一精神是「由下而上」,絕非「由上而下」。也就是由農民主導,由農村社區的在地組織或團體(如農會、社區發展協會等)提出整體建設和活化再生計畫,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定後,再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社區進行整體環境整建、公共設施、個別宅院整建和產業活化等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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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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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假想一個小農戶,耕種著一小塊農地為生。有一天早上睡醒,突然發現農地跟房子,竟然沒有經過自己同意,就被納入一個「農地再生發展區計畫」。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中第22條更說明,縣市政府可由上而下制訂「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而第26條則規定,此發展計畫需經範圍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超過3/5,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2/3同意。而範圍內之公有土地,應一律參加。此法條表示,只要取得3/5的人,且土地面積超過2/3的同意,即便剩下的人不同意,也將強行納入該計畫。以台灣農戶多屬小農來看,無異於讓土地開發案,可直接無視個別小農意願,強行開發。而計畫範圍內之公有土地,一律參加。
再過幾個月,小農戶發現自己莫名欠下了一屁股債,因為要共同分擔該計畫的農地整備與相關工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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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政府開出一五○○億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在這條草案中,將農村定義為:「指非都市土地既有一定規模集居聚落及其鄰近因整體發展需要而納入之區域。」只要是非都市計畫內區域,都可是「農村」。那符合上述定義市郊或山林別墅(農舍)群算不算農村呢?

        在條例中,可以提出計畫的單位有兩個:一個是農村社區,一個是主管機關(農村所屬縣市政府)。前者由下而上提出「農村再生計畫」,後者由上而下提出「整合型農地整備」,兩者其實只有名義差異,實質都是用來改變農村的土地使用。只要配合上該草案的土地變更條款「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超過五分之三,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三分之二之同意」就是災難之始,因為農村土地就可以強制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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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法律系畢業、沒有選擇被規劃好的路,而接觸了社會運動,同樣以不同型式的「創作」,作為社運議題的介質,13日下午,「蒙面叢林」、「江湖在哪裡?台灣農業觀察」…等書的作者吳音寧,與紀錄片「貢寮你好嗎」作者崔愫欣,在台北Youth Hub的一場對談,兩人從個人生命史,觸發與社會、運動的反思。綠色公民行動聯盟這一系列「綠色生機、永續社會」講座,跳脫強調「分析」、「批判」的社運座談,具體地呈現出工作者「人」的真實面貌。

有著詩人吳晟的「家學淵源」,吳音寧對走上「文字創作」這條路,並不是沒有懷疑的,「我沒有辦法不注意到文字的『階級性』」吳音寧說,這只是某些人可以運用的工具,早期她並不是那麼願意接受「作家」這樣的稱呼,一直到去了墨西哥,接觸到查巴達民族解放軍, 「我問到可以幫他們做什麼,他們說,把我們的事情寫出來,讓更多的人知道」 ,這句話,才使得他走上「寫書」的這條路。2003年,發生「白米炸彈客」事件,抱著想要釐清、把真相告訴別人的心態,吳音寧持續地書寫著。

在創作的過程裡,吳音寧發現自己在文字工作上,特別「耐磨」,願意承受創作過程中的種種挫折,終於慢慢願意承認,自己是一個「作家」;而在環保團體工作的崔愫欣坦白,創作是有「目的」的,一直到今天,她仍不習慣「導演」這一個稱呼。1998年,在第一屆紀錄片雙年展裡,她看見「原來紀錄片可以這樣使用」,於是開始了把這個工作放進反核運動裡面的嘗試。崔愫欣與吳音寧一樣,在媒介工具的階級性格上,有著反思,她說,在片子裡,有許多東西因為「策略」而被忽略了,在即便是運動目的那麼明確的創作裡,她仍感到有使用強大傳播工具能力的作者,「那種在『收割』的感覺」,崔愫欣提及了顧玉玲在《我們》一書裡的看法。(顧玉玲「寫在《我們》之後」一文中提及「相較於馬不停蹄的組織、勞教、抗爭等繁瑣工作,運動中的記錄、書寫、論述、研究、文化展演等工作,雖兼有組織教育功能,終究是較具『收割』性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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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小冬飾演流落番邦的楊家將,梅蘭芳扮演溫柔明理的番邦公主,一個「陰陽顛倒」的搭配,卻讓台下的觀眾看得如癡如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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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Farm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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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處再偏遠的地方  有對的人 就是一種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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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天敎你們玩 "大南埔拳" 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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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好 我是熱愛這所學校 更熱愛體育的學生

大一時 我參加桌球系隊 但常常發現我們借不到新體的桌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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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李校長:   

校長您這幾年辛苦了,很謝謝您為台大付出了這麼多!感覺學校在各方面都越來越好,不過美中不足的是,台大體育場地的數量與品質似乎仍有改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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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李校長: 

校長您好,我是資管所研二的曾翔,就讀台大已經七年的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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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校長日安:   

校長您好,我是住在法社宿舍(女四七)的中文系學生,上學期以來因為一般學生宿舍床位不足而有部分總區生住到法社去。然而法社往返總區的校車時間對於每天要到總區上課的我們非常不友善,通常搭到總區抵達上課教室已經遲到十來分鐘,因為搭乘校車人數過多而無法上車更是屢見不鮮。為了上課不要遲到,我們總區學生只好改搭公車往返兩地,每個月花在公車上的費用不可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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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曖昧是,看了這篇文章,你想到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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