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引以為傲的學生政治,給了我很大的衝擊。不得不去思考一個根本卻艱難的問題:政治,有意義嗎?

高中的大半時間,我都是個唯心主義的意志論者。歷經了種種失敗,在掙扎中認識到自己的天真與愚昧,我學會不去依賴熱情與固執,沒有實踐的信念,就像是聞不到臭味的屁。

「明哲保身─溫柔敦厚─循序漸進」這是我的原則,有時候會失靈,但大致上來看成果不惡,也和法律人無一處不能和現實妥協的性格很合。以藝術作為一種志業的她,這樣批評我,「你破壞了理想的美。」而我欣然接受。對我和她而言,這種破壞皆是一種痛苦,差別在於,我能忍,她不行。所以這個原則又要修正:「明哲保身─溫柔敦厚─循序漸進─忍辱負重」,這樣或許比較妥當。

可以看得出來,我是個為了大局可以犧牲很多代價的人。當然,這裡的大局,是我腦袋中的大局。但學生政治給我的反省卻是:這樣的犧牲,有意義嗎?這又逼著我回答另一個問題,到底我犧牲了什麼?仔細掃描下來,得出這樣的一份自我檢視報告:為了大局,我可以奉獻我的財富、奉獻我的健康、奉獻我的尊嚴,但我不能夠奉獻我的友人、奉獻我的家人、奉獻我的愛人。這份報告著實令我沮喪與振奮,令我沮喪的是,其實在我自以為的超然外觀下隱藏著平凡的本質;令我振奮的是,我依仍保有大聲喊出「我是人」的勇氣。

所以我不投入系學會會長的競選,我也不加入什麼競選團隊。我能給得,只有微薄的建議與批評。希望可以喚起一些謙卑,還有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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