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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儒學研究大致可以區分成兩種傾向,一種在於闡發儒學本身的義理,一種則在於分析儒學在歷史上所發生的作用。硬要冠上名稱,前者可稱作「闡發傾向」,後者則可稱作「分析傾向」。闡發與分析的區分,是根據其研究的重點而來,可以想見,兩者並非截然二分的關係。正如同,闡發董仲舒天人感應說之義理時,難免會提到其節制皇權之效果;在分析理學殺人時,不得不提到天理人欲說的本旨。儘管如此,「哪些部分是儒學的義理闡發」與「哪些部分是儒學的作用分析」,這樣的區分仍然是有意義的。若以現代的學科制來作分類,闡發型主要屬於哲學、中文學的領域,分析型則主要屬於史學、社會科學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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