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門學科都有些簡單的前提,那就是所謂的公設。公設並不保證絕對,與其說公設是一種知識,不如說是種常識,如果要更貼且一點,應該說:公設是一種信念。所有的學科都是建立在這種信念上。

而我的信念就是:所有人都是趨利避害的。我所謂的利,乃是指快樂這種效益,如果做某事能帶給「我」快樂了話,那我就能說這某事對我而言是有利的。帶來的(快樂)效益不必然要是「現在」能立刻享受,也可以當作替「未來」做準備。舉個膚淺的例子,我們現在選擇用功讀書,是因為我們認定,只要擁有好成績,便可以進入好學校或是科系,進而得到好工作,而這便保證了好收入,好收入可以買好商品甚至好服務,有了好商品和好服務,我們就能享受到快樂。所以,用功讀書這件事是有利的──即使這件事本身不見得會帶來及時的快樂。

利所以謂之「趨」,乃是因為「趨」這個字蘊含著「方向」、「吸引」、「誘惑」的意味,它並不是一個明確的「追求」動作,而是比較多「摸索」、「發展」與「可能」,會用這個字,是要表示:我們以為的「利」,往往只是一種模糊的「感覺」、「欲求」、「意向」──亦即,我或許會以為某事對我有利,但那畢竟這是我「以為」,至於是不是有利,那就要靠事實去檢驗了。

害與利相反,有害的事就是那些會帶來的痛苦的事。而害為什麼要「避」?我想這比起利為什麼要趨容易解釋的多了!「避」字就是不想「面對」、「接觸」、「對抗」,而對於會帶來痛苦的事,有這種反應是很正常的。不過,「害」也跟「利」相同,是不是真會帶來那些如我所預期的痛苦,都是要透過檢驗事實來證明。

可見,利與害,都是個體的「我」主觀的看法,是不是真的能為「我」帶來快樂與痛苦,難說。

有趣的是,承認所有人都是趨利避害的,並不威脅人性本善的理論。我畢竟只是在描述人性,而非解釋人性。況且,孟子不也說過:「可欲之謂善。」再者,「王如好色,與百姓同之,於王何有?」「王如好貨,與百姓同之,於王何有?」人再怎麼趨利避害,也無所謂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vritti 的頭像
    vritti

    VRITTI

    vritt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