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分。 

我以為自己不會被當得耶,真是嚇了一大跳。花了這麼多的時間在上面,堪稱是有史以來讀得最用心的一門法科,就這樣被當掉了。乾淨俐落。 

雖然昨天家聚老學長才提醒我們不要在意成績,他說到有一個教授批改國家考試試卷時,上了一個廁所回來,才發現剛剛看起來還洽有其事的答案,其實只是將題目重抄一遍,就把原本20分(滿分25)的部分扣成1分。這個廁所上的還真是發人省思。 

傳說中的大刀朱伯伯過了,小考沒一次及格的李茂生也過了。就是我將來想走的行政法沒過。

我這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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