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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熱愛權力,但我也深知權力腐蝕人心之深之急。熱愛權力,所以不排斥舒展自己的影響力。深知權力腐蝕人心,所以對於那個「位」──不管是掛名的頭銜抑或發言的場合──總是能免則免。權力與理念是密不可分的,追求理念就會欲求權力,追逐權力也會要理念為之妝點。政治行為勢必是多重性的,那是利害、慾望、衝動、願景的疊合交錯。

 

學生自治當然是政治的場域,毋須贅言。可以多說一點的是,為什麼我願意投身這個圈子(有些人不喜歡『圈子』這個詞,但我用在這裡,就是要強調這個場域的封閉性)。在第二十一屆的福利部,我認識到專業分工與組織行動的重要性。在野草莓的廣場,我目睹到欠缺互信基礎的合作,會讓一群美好的人作出醜惡的事。在百大維新的過程,我發現只要把人與人之間的連結建立起來,就可以創造許許多多的可能。在學代大會的議場,我明白不僅一個人難以成大事,散漫的一群人也難免事倍功半。在九十九學年的下學期,我擔心這個網絡看不見自己的問題。在東亞青年論壇之後,我焦慮這個好不容易略具規模的網絡將從此潰散。慶幸的是,事態的發展沒有這麼糟糕。

 

所謂網絡,我稱之為「校園行動者的治理網絡」。簡單來說,就是一群人透過各式各樣的關係彼此連結,交織成一個網絡,儘管這群人的關懷各自不同,卻分享著共同的理念。基於這樣的理念,他們可以透過各自的努力,互相協力,分進合擊。校園是這些人主要的活動場域,行動者是這些人的特徵,而「治理」,則是她們分享的共同理念──我所定義治理,是一種對於理想秩序的努力過程。我是透過這樣的「想像」來認識學生自治的。而我當然可以被歸屬於這套「校園行動者的治理網絡」裡的一個節點。這套網絡不是目的,甚至也不是手段,它就只是一個基礎,一個讓改變世界得以可能的基礎,一個讓行動得以可能的基礎。

 

回到學生自治,對我而言,學生自治的重要性表現在幾個層面:就大學自治而言,學生自治當然是避免大學遭受市場邏輯入侵以及國家權力滲透的機制;就社會責任而言,學生自治也是確保社會良知得以有效運作的機制。但相較於這兩個層面,我會認為下述功能更為重要:健康的學生自治,一方面是讓大學生參與社會改革的重要媒介,一方面也是讓社會改革得以永續經營的重要媒介。

 

健康的學生自治,不會憑空發生,必須耕耘、栽培、鏟鋤、滋養,才會有收穫。而我所身處的這套「校園行動者的治理網絡」,就扮演著這位農人(或者該說這群?)的角色。經由校園行動者的努力,透過學生自治的媒介,把各式各樣的社會議題引入校園,把形形色色的青年帶進社會,這一來一往,不僅僅是學自治媒介功能的展現,也是學生自治得以生生不息的關鍵。

 

就現況來說,讓這一切延續下去,比起讓誰延續下去,更重要。所以我願意合作,與那些好的、沒那麼好的、或許不太好的人合作。我的合作,就是把這些人安置到這套「校園行動者的治理網絡」來,讓她或他分享我的理念──讓這套網絡來引導他或她。或許有人批評說這樣沒必要,何不放手,何不灑脫?也或許有人批評說這樣沒用,爛還是爛,差就是差!我對人性的信任是不是太超過,這很難說。但,有些事情,總是要有人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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