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儒學作為政治哲學的時候,總是會被扣上泛道德主義的帽子。或許這頂帽子很適合儒學的作風與性格,但把這頂帽子指認作儒學的頭腦,怎麼樣都不能說是合理的事情。更何況這頂帽子還是別人給她安上的。
有些人會說:儒學總是把政治問題歸結成道德問題,然而道德與政治卻是兩個不能化約等同的領域。所以儒學有著嚴重的錯誤。有些人會說:儒學總是對政治人物課予很高的道德標準,然而高道德標準並不能解決政治問題。所以儒學有著嚴重的錯誤。也有些人會說:儒學總是認為要解決政治問題就要先解決道德問題,然而兩者並沒有因果關係。所以儒學有著嚴重的錯誤。
簡而言之,所謂「有些人」的見解,可以整理成以下論點:
論點一:儒學認為道德與政治緊密關聯。
論點二:儒學認為道德的缺失將造成政治的缺失。
論點三:儒學認為要解決政治問題必須從道德問題下工夫。
論點四:儒學認為要課予政治人物高道德標準。
隨著這四點論點而來的見解,可以整理成以下批評:
批評一:政治與道德是兩個領域。
批評二:道德問題與政治問題或許互相影響,但並非緊密相連。
根據這四點論點與兩點批評,似乎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儒學把政治與道德視為緊密相連,並且以此作為理論基礎,然而政治與道德並非緊密相連,所以儒學的理論基礎有著嚴重的錯誤,所以儒學有著嚴重的錯誤。
從字面上來看,這樣的結論似乎是可以接受的。但這樣的「接受」,卻忽略了「道德」這個概念的複雜性與層次性。在社會運動的場合裡,不乏群眾對於政府或企業「違法」「濫權」「傲慢」「蠻橫」的抗議。在政黨競爭的媒體中,不難看到一方指控他方「欺騙」「隱瞞」「虛偽」「敷衍」的話語。這些抗議與話語,對身處在那個情境的當事人來說,絕對不只是修辭而已。在這些修辭的背後,預設著(也隱藏)某種道德意識。
由此可見,重點不在於「道德與否」而在於「是什麼樣的道德」。政治道德即使在當代民主社會,依然存在著重要地位。候選人的承諾,政治人物的操守,政黨的懺悔與反省,公務員的責任,這是否能被稱之為道德呢?憲法對於基本權利的應允,基本權利透過依法行政而獲得貫徹,尊重憲法、依法而治、基本權利保障,這些是否能稱之為道德呢?而如果誠如《人權不是舶來品》所說的,真正推動「人權」發展的,並非學說理論與國際強權,而是弱勢者與弱勢族群被壓迫的生命經驗,那末,人權又能否被稱之為道德呢?
在此,並非要把「道德」拉抬到一個無以復加的地位,而是要強調(並且記取法實證主義論爭的教訓),在討論道德時,必須小心謹慎處理這道課題──我們所討論的道德,是什麼樣的道德。儒學確實對於政治人物課予很高的道德標準,然而在傳統中國的脈絡下,這樣的道德標準,大多是以君主為對象;這樣的道德標準,也往往起著節制君權的作用。換言之,儒學或許總是以道德傷人,這樣的武器有什麼樣的意義,卻取決於它的矛頭指向何人。指向何人,如何而指,不啻是個難題。但不可否認的是,儒學對於平民的負面影響,在傳統中國的歷史也沒停止過,只是這樣的負面影響,必須更細緻地來檢視,甚至傳統中國與現代中國(清末)的斷裂與連續,都是不能輕放的問題。
我想,這些課題、難題、問題,都不是一句「儒學不過是泛道德主義」可以帶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