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的基礎是周文化,周文化是商文化的對立。商文化崇拜暴力上帝,祂的權威性是「外立的」;周文化崇拜道德上帝,祂的權威性是「內在的」。周文化相信,道德上帝會賞善罰惡,所以,政權的合法性來自道德,而非暴力。是這樣的土壤孕育了儒家文化。

儒家文化重道德,而且是「內在的」道德。孔子將道德擺置在其價值體系的中心,這套價值體系則透過儒家經典得以保存下來。孟子發揚了「內在的道德」這個概念,即使是以主張性惡出了名的荀子,我們也可以從他的論述中找到對此概念的呼應。儒家文化也重「群體性」,它相信「生命的意義」(仁)只能在人與人的互動中體現。「人不能脫離其他人而活。」這個命題由孔子提出後,便一直是儒家文化的特色。

歷代對儒家文化的詮釋各有不同,提出一套儒家文化的定義對我的論述而言是必要的。儒家經典中我徹底讀過的只有《四書》,但充其量只是瀏覽。關於儒家文化的論文看過不下十餘篇,至於有沒有吸收進去沒敢把握。雖然擁有的資料是這麼的缺乏,可是要我對儒家文化下定義,我是有信心的。

儒家文化的必要條件如下:

條件一:肯定文化(人從事創造活動的產物)的價值。
條件二:肯定人的尊嚴。
條件三:肯定人有行善的能力。
條件四:肯定政治(群體進行的歷程)的價值。
條件五:肯定人有共性。
條件六:肯定人的生存本能。
條件七:肯定人有節制生存本能的能力。
條件八:肯定人有自由。
條件九:肯定群體的價值。
條件時:肯定人有超越自我的能力。

儒家文化的特色如下:

特色一:行善體現人的尊嚴;行惡是因為生存本能的失控。
特色二:人可以選擇行善或行惡。
特色三:人的意義只能在人與人的互動中體現。

九個條件和三個特色都具備了,就能夠被歸類於儒家文化。然而,自古至今,儒家文化往往不只被視為一種概念,也被視為一個使命。可以發現,這九個條件和三個特色,不只是一個個可以被認識的概念,也都是一個個等待著實踐的使命。所謂的儒者,不只是認識儒家文化,也實踐儒家文化,就這層意義下,我們可以說儒者是「知行合一」的。而當儒家文化被當成一個使命時,便成為了韓愈所言的道統。

道統的繼承,不過是個信念,存乎一心。所以,對於那些自以為的儒者,我們必須聽其言觀其行,以檢驗他的信念。道統不會接受那些把事情做壞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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