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眾。拜下,禮也;今拜乎上,泰也。雖遠眾,吾從下。」

       此章翻譯沒有疑慮,語意甚明。這裡的「今也純」「今拜乎上」,雖是社
會的選擇,其實是許多因素交雜下的結果,「命」也。孔子在面對大環境的時候,依仍保持自己的主體性,不以社會的選擇為選擇,而是順從自己的判斷,無論從眾遠眾,無論從眾遠眾,自無可以言利之處。

        從〈子罕三〉章可以發現,孔子之與命,不是對命的屈從,而是對命的透徹。在面對大環境的時候,孔子關注的不是大環境本身,相對的,他關注的是人自己的判斷,如果人自己具有判斷的能力,大環境改變他什麼?如果人自己喪失了判斷的能力,又能夠改變大環境什麼?故此,孔子贊同「命」,因為只有明白了什麼是自己可以控制的?什麼不是?才能夠真正展現所謂的主體性。要不,只是拿著長矛衝向風車的唐吉軻德。


        〈子罕三〉章承接「子罕言利」之旨,在〈子罕二〉詳論「與仁」之後,
續論「與命」,又「與仁」「與命」實為一體兩面,交相闡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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