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煉字──火德炎上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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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章.夢想

〈歡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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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而言,「為什麼要投入心力在一件事情上」,是一道值得思索的問題。這道問題再加上我對於理論化以及整全化的興趣,就成為了追求我生命信仰的動力。而我很早就確立了自己的位置,我也不排斥宣稱自己是個「儒學主義者」,困難之處不在於表態的勇氣,而在於釐清「儒學」的指涉與內涵。

 

我自己對儒學下的定義是:以孔子的生命傳記作為價值根源的思想。當然,傳記的具體內容為何?價值的立論基礎何在?這樣的思想如何可能?這些問題,涉及到考古學、史學、文學、哲學、乃至於社會科學,關懷的不同,出發點的不同,視角的不同,得到的結果也不同。認為孔子傳承六經的人,自然就會把詩書禮易春秋當成永恆的典範。認為孔子位居素王的人,自然就會在斷簡殘篇中發現許諾著世界大同的預言。認為孔子與天人合一無入而不自得的人,自然就會把其言行舉止奉為立人極之圭臬。而儒學的體制化──如同其他宗教信仰的體制化──那些選擇與君/父/夫權威站在一起的人,自然就會在四書五經裡頭找到鞏固自身利益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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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熱愛權力,但我也深知權力腐蝕人心之深之急。熱愛權力,所以不排斥舒展自己的影響力。深知權力腐蝕人心,所以對於那個「位」──不管是掛名的頭銜抑或發言的場合──總是能免則免。權力與理念是密不可分的,追求理念就會欲求權力,追逐權力也會要理念為之妝點。政治行為勢必是多重性的,那是利害、慾望、衝動、願景的疊合交錯。

 

學生自治當然是政治的場域,毋須贅言。可以多說一點的是,為什麼我願意投身這個圈子(有些人不喜歡『圈子』這個詞,但我用在這裡,就是要強調這個場域的封閉性)。在第二十一屆的福利部,我認識到專業分工與組織行動的重要性。在野草莓的廣場,我目睹到欠缺互信基礎的合作,會讓一群美好的人作出醜惡的事。在百大維新的過程,我發現只要把人與人之間的連結建立起來,就可以創造許許多多的可能。在學代大會的議場,我明白不僅一個人難以成大事,散漫的一群人也難免事倍功半。在九十九學年的下學期,我擔心這個網絡看不見自己的問題。在東亞青年論壇之後,我焦慮這個好不容易略具規模的網絡將從此潰散。慶幸的是,事態的發展沒有這麼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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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一群自詡左翼的團體舉辦了場「反高學費論壇」。說是反高學費其實不太恰當,正式名稱其實是:第一屆左翼教育論壇──反學費論壇。不少朋友參與其中,因緣際會下,我也印了該場論壇的會議手冊,趁著在清華大學陪考的空閒,讀了與會人士發表的文章。細節不論,姑且整理一下草率瀏覽過的心得。

 

簡單來說,在資本主義社會,大學同時扮演著雙重角色:生產知識的工廠與訓練優質勞動力的養殖場。以往,研發乃是屬於個人的事業,但隨著資本主義的蓬勃興盛,研發所帶來的「創造性壟斷」效應逐漸受到重視,國家與資本家逐漸嘗試將「研發」收攏到自己的支配下,現代型大學,便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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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教育部公布《高中中華文化基本教材課綱》草案,引起不少爭議,然而討論的焦點,或問「考或不考」,或問「該怎麼教」,有些人關注「為什麼是中華文化」,有些人關注「為什麼只有儒家」。然而,儘管12年國教早已成為教育部的政策目標,卻少有人關注「文化基本教材在義務教育中所發揮的功能」,也少有人問「文化基本教材到底有沒有必要」?

 

高中教育作為義務教育,限制著青少年的行動自由,一星期5天,每天最少9小時,雖然很難說這樣是「健康的」或「好的」,但在可預見的未來裡,這樣的制度安排,對台灣社會似乎是不得不然。既然非得階段性地接受這種「每周5天加上每天9小時」的課程規模,如果我們希望高中生活得更有成就感、更有樂趣、更有尊嚴,那調整義務教育課程的授課內容與授課形式,就是在條件限制下漸進改革可能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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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漱溟在《東西文化及其哲學》中辨析西方、中國、印度三大文明的文化精神,在《中國民族自救運動之最後覺悟》裡,則強調,中國文化欠缺西方民主政治的精神條件。基於中國文化精神的特殊性,故梁漱溟主張,應自創合乎中國文化精神的政治制度。梁漱溟的鄉村建設運動,主張「透過」知識分子參與農民的團結,來「調和」中國文化與西方文化,進而「實現」所謂新禮俗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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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儒學作為政治哲學的時候,總是會被扣上泛道德主義的帽子。或許這頂帽子很適合儒學的作風與性格,但把這頂帽子指認作儒學的頭腦,怎麼樣都不能說是合理的事情。更何況這頂帽子還是別人給她安上的。

 

有些人會說:儒學總是把政治問題歸結成道德問題,然而道德與政治卻是兩個不能化約等同的領域。所以儒學有著嚴重的錯誤。有些人會說:儒學總是對政治人物課予很高的道德標準,然而高道德標準並不能解決政治問題。所以儒學有著嚴重的錯誤。也有些人會說:儒學總是認為要解決政治問題就要先解決道德問題,然而兩者並沒有因果關係。所以儒學有著嚴重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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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知道我的興趣在於儒學,都很驚訝。可能覺得冒犯,可能覺得興趣不需要理由,也可能已有成見,所以很少有人會認真問我,「為什麼?」很可惜地,當好不容易有人問到為什麼的時候,我往往不能給出一個明快清楚的答案。我常常會先來一句,「不同時期的我嚮往儒學的原因也不同」,來緩和一下場面。但大多數的人都把這句話當作結語,而非引言,至於追問下去的人,則又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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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知識分子,必須要盡到自己對社會的責任。每想到這裡,我就想到儒學的「君子」。

想要讓這個世界變得更美好,就要從自己的生活周遭開始。每想到這裡,我就想到儒學的「為政」。

搞政治的人要努力避免墮落與腐敗,搞運動的人一不小心就有運動傷害。每想到這裡,我就想到儒學的「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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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田浩明的〈「非規則型」法之概念──以清代中國法為素材〉一文,乃是他對傳統中國法研究的小結。帶學弟妹基法讀書會時讀過一遍,修習王泰升老師「華人法律傳統」又讀過一遍。每一次讀都有不同的領略,固然令人心喜;每一次讀都發現到先前的散漫,卻也令人心寒。以下,是目前對「傳統中國法」的理解,想到哪寫到哪,只能算是備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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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藤將之在〈二十世紀日本學界荀子研究之回顧〉裡,提到菅本大二對於荀子的分析,他指出:荀子的「禮」往往被比擬為各種度量器,而「禮」的這種內涵是在孔孟思想中所未見的。而《荀子‧禮論》中對於「禮之起源」的看法,則有「從人偽中產生」和「從太一中產生」的兩種觀點,而荀子之前的法家文獻中,對於「法之起源」的看法,也有這兩種觀點。菅本不只注意到荀子的「禮」與法家的「法」有某種關連性,也注意到在荀子思想中,「禮」是高於「法」的,而兩者的位階關係則是透過荀子的「類」概念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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